执行法官“原情执行” 被执行人上门送锦旗
中广合肥5月27日消息(王利通讯员汤建华)当事人赢了官司,领到了执行款后,为了表达感激之情给法院送锦旗的做法人们能够理解。但被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的做法就有点让人摸不清头脑了。日前,在安庆市太湖县就发生了这么一件怪事。被执行人赵从旺就将一面“全心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了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对法院人性化执行表示衷心感谢,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太湖县法院在执行该县农商银行诉赵交春借款纠纷一案中,赵从旺以自己的退休工资向太湖县法院提供40000元担保,并经太湖县法院同意将工资卡交给太湖县农商行偿还贷款(因为赵交春借款系为赵从旺之子赵海峰所借)。
今年4月份,赵从旺的妻子因意外事故,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颈椎病同时发作。赵从旺本人也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特别是其妻子因粉碎性骨折住院,急需一大笔费用。其子赵海峰也于今年2月从单位辞职,留下一大笔债务,不知去向。所生的小孩也由二位老人抚养,家庭生活一时陷入困境。
在这种情形下,赵从旺找到了太湖县法院的执行法官,请求暂缓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先后三次到农商银行,向该行反馈被执行人家庭目前的经济状况,建议该行能同意暂缓执行,并将被执行人的工资卡返还被执行人。太湖县农商行在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后同意法院暂缓执行的建议,同时还答应减少被执行人的贷款利息。
当执行人员将工资卡交给被执行人时,赵从旺激动地说道:“真没想到,威严的法律还有人性化的一面。”并承诺一旦家庭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就一定优先交清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