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
3月1日起,
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式启动了!
现在,你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直接进行网上申报,完成退税或补税,
但由于3月1日是此业务开通的第一天,
访问人数过多,申报太过火爆,
导致许多人刷不进页面,
总是提示“系统异常”
或“系统繁忙,请稍后再试”
在此,社长贴心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本次申报时间将持续至今年6月30日!
大家不必担心,可以尝试换个网络,或进行错峰操作~
社长再考考你:
今年你会是退税还是补缴?
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个税年度汇算网上应该如何办理?
还没做好功课的小伙伴快来看这里
办理时间
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是退税?还是补缴?
根据规定,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年已预缴税额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个税起征点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完成这一步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计算完成!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则可得到相应数额(元)的退税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典型退税和补税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对典型退税、补税情况进行了梳理,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典型退税情形
①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②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纳税人
③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纳税人
④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
⑤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纳税人
⑥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⑦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纳税人等
典型补税情形
①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元/月)的纳税人
②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的纳税人
哪些人可以不办,哪些人要办?
这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这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元的。
不清楚退税还是补税,怎么办?
①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②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③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部门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个人申报去哪里办理?
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直接办理↓
第一步: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第三步:点击“办理汇算—开始申报”,然后按照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新变化要注意!
与年度相比,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几个重要变化需注意:
①单位代办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